腊肉加工补贴
腊肉加工补贴的相关信息如下:
扶持对象
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主体
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小作坊
SC获证企业
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
扶持标准
SC认证:
由市场主体建设并经营的,一次性奖励13万元/个;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交由市场主体经营并由市场主体作为认证主体的,一次性奖励市场主体5万元/个。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
达标获证的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小作坊且有冻库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个。
订单收购:
以订单模式收购县内本地饲养的生猪并加工城口老腊肉,全年收购货值达50万元及以上的,按收购货款总值的6%奖励;
生产加工小作坊、SC获证企业、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不超过15万元/个,规模以上企业不超过30万元/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