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证物不符的查处

针对猪肉证物不符的查处,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案例和处罚措施: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三证不全”猪肉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商户提供的猪肉“三证”不全,并通过“厦门追溯码”发现交易日期与实际销售日期不符,涉嫌伪造凭证。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共查获1.3吨“三证不全”猪肉,并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对发现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零容忍”。

零陵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

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查处了石山脚镇农贸市场刘某和邓某两家商户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共计40公斤。执法人员依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猪肉进行没收和集中销毁,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福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

福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福鼎市公安局对福鼎市管阳镇西阳村集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3家猪肉摊当事人无法提供猪肉检验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经调查,这些猪肉来源于自行养殖或外购生猪,未经检验检疫。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梁山街道北门农贸批零市场查处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

梁山街道北门农贸批零市场的执法人员扣押了涉嫌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58公斤,并对刘某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市场监管局将依法进一步处理此案,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到安全肉、放心肉。

市市场监管局公布肉类产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5起肉类产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食品店销售过期火腿肠、肉铺经营未经检疫的猪肉等。涉案经营者或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