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经济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社科院经济学在职博士
社科院经济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高层次经济人才的渴求日益增强。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社科院”)作为我国经济学领域的重要研究机构,其经济学在职博士研究生项目吸引了众多优秀人才的关注。为了鼓励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研究水平,社科院设立了奖学金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社科院经济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一、奖学金种类及金额
社科院经济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博士研究生。金额一般为每人每年2万元。
学院奖学金:由社科院经济学部设立,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研究生。金额一般为每人每年1万元。
企业奖学金:由企业设立,用于奖励在经济学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博士研究生。金额根据企业规定而定。
校友奖学金:由社科院校友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博士研究生。金额根据校友规定而定。
二、评定标准
学术成果: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等。
绩点要求: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满足社科院经济学在职博士研究生课程要求的绩点要求。一般要求平均绩点在3.0以上。
综合素质: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体包括:
(1)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关心社会热点问题。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紧张的学习和研究生活。
推荐意见: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由导师或所在课题组推荐。推荐意见需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研究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优先条件:以下情况的学生将优先考虑:
(1)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的学生。
(2)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
(3)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学生。
(4)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有显著成果的学生。
三、评定程序
申请: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推荐意见等。
初审: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审查:学院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学术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公示:学院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奖学金发放给学生。
四、总结
社科院经济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旨在鼓励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研究水平,为我国经济学领域培养更多优秀人才。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通过严格的评定程序,选拔出真正优秀的学生,以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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